【第一門】教起因緣
唐清涼國師沙門 澄觀 造疏
美國萬佛聖城‧宣化上人講述
一九七一年六月三十日至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五日
於美國加州三藩市金山禪寺
貳、依章別釋 分十
A1. 教起因緣 A2. 藏教所攝 A3. 義理分齊 A4. 教所被機
A5. 教體淺深 A6. 宗趣通局 A7. 部類品會 A8. 傳譯感通
A9. 總釋經題 A10. 別解文義 A1. 分二
B1. 生起大意 B2. 開章別釋
今 B1.
初因緣者,夫聖人設教,必有由致。若須彌巨海,大因方[1]為搖[2]動;今搖如來融金之德山,動深廣之智海,非小緣矣。故下經云:「非以一緣,非以一事,如來出現而得成就。」「出現」本為大《華嚴》故。
B2. 開章別釋 分三
C1. 標 C2. 釋 C3. 結
今 C1.
先因後緣,各開十義,以顯無盡。
C2. 釋 分二
D1. 釋因十義 D2. 釋緣十義 D1. 分三
E1. 標列 E2. 別釋 E3.結屬會釋
今 E1.
因十義者:一、法應爾故;二、酬宿因故;三、順機感故;四、為教本故;五、顯果德故;六、彰地位故;七、說勝行故;八、示真法故;九、開因性故;十、利今後故。
E2. 別釋 分十
F1. 法應爾故 F2. 酬宿因故 F3. 順機感故 F4. 為教本故
F5. 顯果德故 F6. 彰地位故 F7. 說勝行故 F8. 示真法故
F9. 開因性故 F10. 利今後故 F1. 分四
G1. 正釋 G2. 引證 G3. 結釋 G4. 解妨
今G1.
言法爾者,夫王道坦坦,千古同規;一乘玄門,諸佛齊證。故一切佛,法爾皆於無盡世界,常轉如是無盡法輪,令諸眾生返[3]本還源,窮未來際,無有休息。
G2. 引證
故〈不思議品〉中,明「一切諸佛,能於一身化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頭,一一頭化爾所舌,一一舌出爾所音聲」,乃至「文字句義,一一充滿一切法界,無有窮盡」。
G3. 結釋
斯則處以毛端,橫該法界;時以剎那,豎窮劫海。處則頓起,時則常起,不待別因。
G4. 解妨
但隨見聞,說有初成九會之別。諸慈悲者,於無盡中,略此流傳。令尋於此,見無邊法;如觀牖隙,見無際空。而此時處即同無盡,以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故。
F2. 酬宿因故 分二
G1. 標章正釋 G2. 開章別釋
今 G1.
二、酬宿因者。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深故。夫根深則果茂,源遠則流長;宿因既深,教起亦大。
深大云何?我佛世尊,創躡玄蹤,棲神妙寂,悲智雙運,行願齊周。是以妄想弗翦而廓徹性空,靈鑑匪磨而頓朗萬法,乃以無障礙解脫,闡斯妙門。
G2. 開章別釋 分二
H1. 標章 H2. 別釋
今 H1.
宿因雖多,略有二種。
H2. 別釋 分二
I1. 大願力 I2. 昔行力
今 I1.
一者、大願力故。〈現相品〉云:「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恆轉無上輪。」〈兜率〉偈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力,示現自在法。」諸會佛加,皆言願力,及餘諸文,誠[4]證非一。
I2. 昔行力
二者、昔行力故。謂無量劫依願起行,行成得果,方能頓演故。主山神偈曰[5]:「往修勝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法門廣闢如塵數,悉使眾生深悟喜。」
F3. 順機感故 分三
今 G1.
三、順機感者。謂昔因法爾,雖能常遍,約可流傳,皆由機感;離機說法,無所用故。其猶上有白日
[6],下資澄潭;潭清影現,機感應生。
G2. 引經證成
故〈兜率〉偈云:「見佛亦復然,必假眾善業」,十方諸佛告功德林言:「及諸菩薩眾善根力故」,解脫月云:「此眾無諸垢,志解悉明潔[7]」等,皆是機感。
G3. 揀定於機
廣顯機感,如第四「教所被機」中說[8]。然此機感,通於現未,諸會當機,即是現在;今之聞者,是未來機。
F4. 為教本故 分二
G1. 標章正釋 G2. 開章別釋
今 G1.
四、為教本者。謂非海無以潛流,非本無以垂末。將欲逐機,漸施末教;先示本法,頓演此經。
G2. 開章別釋 分三
H1. 為開漸本 H2. 為攝末本 H3. 雙證二上
今 H1.
然亦有二:一為開漸之本。〈出現品〉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
H2. 為攝末本
二為攝末之本。如日沒時,還照高山故。
H3. 雙證二上 分二
I1. 引《攝論》 I2. 引《法華》
今 I1.
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故。
I2. 引《法華》
《法華》亦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此漸本也。次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即開漸也。又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末歸本也。斯則《法華》亦指此經,以為本矣!
F5. 顯果德故 分二
G1. 總彰大意 G2. 開章別釋
今 G1.
五、顯果德者。謂此本法中,顯佛勝德,令諸菩薩信向證故。不識寶玉,不得其用;不知此德,安能仰求?
蘭陵美酒鬱金香,玉碗盛來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
G2. 開章別釋 分二
H1. 正釋 H2. 融通
今 H1.
然果德有二:一、依果,謂華藏世界海等;二、正果,如來十身等。此二無礙,以為佛德。
H2. 融通
然依正無礙,通有六句:一、依內現依,如塵中剎海;二、正內現正,如毛孔現佛;三、正內現依;四、依內現正;五、依內現依正;六、正內現正依。其文非一。
隨舉一門,即攝一切,並如下說。
F6. 彰地位故 分二
G1. 總彰大意 G2. 開章別釋
今 G1.
六、彰地位者。為顯菩薩修行佛因,一道至果,有階差故。夫聖人之大寶曰位;若無此位,行無成故。
G2. 開章別釋 分三
H1. 正釋 H2. 會融 H3. 引證
今 H1.
此亦二種:一、行布門,立位差別故。二、圓融門,一位即攝一切位故;一一位滿,即至佛故。初地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信該果海」,「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
H2. 會融
然此二無礙,以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德用。相是即性之相,故[10]行布不礙圓融;性是即相之性,故[10]圓融不礙行布。圓融不礙行布,故[10]一為無量;行布不礙圓融,故[10]無量為一。無量為一,故[10]融通隱隱;一為無量,故[10]涉入重重。
災起,捨不起;死起,修不起。
死起,活不起;苦起,修不起。
H3. 引證
故世親以六相圓融,上下之文非一。
F7. 說勝行故 分二
G1. 總舉大意 G2. 開章別釋
今 G1.
七、說勝行者。欲登妙位,非行不階。故君子不患無位,患己不立。
G2. 開章別釋 分二
H1. 以義別釋 H2. 指例會融 H1. 分二
I1. 頓成 I2. 行布
今 I1.
行亦二種:一、頓成諸行,一行一切行,故〈十住品〉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普賢行品〉說:「一斷一切斷等故」。
I2. 行布
二、遍成諸行,此即行布。謂自大菩提心體相功德,乃至等覺中行。
H2. 指例會融
此二無礙,例如位說。
F8. 示真法故 分二
G1. 總明 G2. 正釋
今G1.
八、示真法者[11]。欲成行位,須解法理;不體理事,行亦非真。故〈兜率〉偈云:「不了法真實
[12],故諸佛 [13]興世。」
G2. 正釋
此亦二種:一、顯事理無礙法;二、顯事事無礙法。並如義分齊說。
F9. 開因性故 分二
G1. 總彰大意 G2. 開章別釋 G1. 分二
H1. 躡起前後 H2. 總相解釋
今H1.
九、開因性者。謂上因果理事,皆由眾生性有;若性非金玉,雖琢不成寶器。
H2. 總相解釋
良以眾生包性德而為體,依智海以為源;但相變體殊,情生智隔。今令知心合體,達本情亡;故談斯經,以為顯示。
G2. 開章別釋 分二
H1. 開釋 H2. 引證
今H1.
亦有二種:一、以言顯示,令其知有;二、使其修行,悟入顯現。
H2. 引證
如下「破塵出經卷」等。
如有大經卷,量等三千界;在於一塵內,一切塵悉然。
有一聰慧人,淨眼悉明見;破塵出經卷,廣饒益眾生。
佛智亦如是,遍在眾生心;妄想之所纏,不覺亦不知。
諸佛大慈悲,令其除妄想;如是乃出現,饒益諸菩薩。
亦如《法華經[14]》云:「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眾生等有,故言唯一。
F10. 利今後故 分二
G1. 躡前總辨 G2. 開章別釋
今G1.
十、利今後者。既等有其分,故廣利無邊。
G2. 開章別釋 分三
H1. 就時辨異 H2. 約行辨異 H3. 對前辨異
今H1.
此亦二種:一、利今,即佛在當機;二、利後,即今之聞見[15]。〈發心品〉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
H2. 約行辨異
此益復二:一、令得見聞為堅種故。〈出現品〉云:「如人[16]食少金剛,終竟不銷[17]」等。
二、令起行成證入故。〈出現〉又云:「設有菩薩,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修習種種菩提分法。若未聞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德法門,或時聞已,不信、不解、不順、不入;不得名為真實菩薩,以不能生如來家故。若聞此法,信、解、隨順、悟入;當知此人,生如來家,乃至深入如來無礙[18]境界。」
隨順一切如來境界,具足一切諸菩薩法;
安住一切種智境界,遠離一切諸世間法;
出生一切如來所行,通達一切菩薩法性;
於佛自在,心無疑惑;
住無師法,深入如來無礙境界。
良以有作之修,多劫終成敗壞;無心體極,一念便契佛家。〈賢首品〉云:「十剎塵數如來所,悉皆承事盡一劫;若於此品能誦持,其福最勝過於彼」等。
H3. 對前辨異
又此利益,別對前九,成十種益,謂:一、聞法爾,則知常遍,成見聞益;二、聞本行願,學佛發興,成發心益;三、聞機感,知法由善起,成造修益;四、聞為本,知其義圓,成頓得益;五、聞果德,則信樂願齊,成滅障益;六、聞位,期心證入,成攝位益;七、聞行,發意修行,成起行益;八、聞法,決須解了,成稱性益;九、聞因,知一切皆同,成轉利益;十、總具前九,成速證益。故前九因,皆為今益。亦可前一一門,皆成十益,可以意得。
E3. 結屬會釋
因上十義,故此教興。〈發心品〉中,有十所因,彼云:「以佛神力故,世尊本願力故」等。因緣相參,對會因緣,可以意得。
D2. 釋緣十義 分二
今 E1.
第[19]二,明說經緣者。一切經首,說時方人等,皆是緣起。
E2. 開章別釋 分二
F1. 標列章門 F2. 依章正釋
今 F1.
今有十緣:一、依時;二、依處;三、依主;四、依三昧;五、依現相;六、依說者;七、依聽者;八、依德本;九、依請者;十、依加者。
F2. 依章正釋 分十
G1. 依時 G2. 依處 G3. 依主 G4. 依三昧 G5. 依現相
G6. 依說者 G7. 依聽者 G8. 依德本 G9. 依請者 G10. 依加者 G1 分三
H1. 大意 H2. 開釋 H3. 融會
今 H1.
今初,依時。夫心冥至道,則渾[20]一古今;法界無生,本亡時分。下[21]經偈云:「如來[22]得菩提,實不繫[23]於日。」況無涯之說,念劫圓融哉?
H2. 開釋
今以無時之時,略顯十重時別: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四、攝同類劫;五、收異類劫;六、以念攝劫;七、劫念重收;八、異類界時;九、彼此相入;十、以本收末。謂「以非劫為劫」故,於前十時,恆演此經。
H3. 融會
又此十種,隨一圓收。依此說時,則無始終[24];亦隨見聞,說初成等,如前「法爾」中辨[25]。若依此時,則迥異餘教;而餘教時,不出於此。或說三七、六七等,隨見聞故。廣如《旨歸》。
G2. 依處 分四
H1. 總彰大意 H2. 敘昔順違
H3. 句數圓融 H4. 別明處異 H1. 分三
I1. 拂跡顯實 I2. 融通顯圓 I3. 依義建立
今 I1.
第二,依處者。夫智窮真際,能所兩亡[26];假說依真,而非國土。
I2. 融通顯圓
況剎塵即入,染淨參融;圓滿教之普周,難以分其處別。
I3. 依義建立
然真非事外,不壞所依。以上無時之時,遍此非處之處。
H2. 敘昔順違
然有言:此經在穢土說,居摩竭等故。有云:處淨土說,在華藏故。有云:如實義者,二種身土無定異處,即於一處,見聞異故。上之三義,後一近宗。
H3. 句數圓融 分三
I1. 雙標 I2. 雙釋 I3. 以粗例細
今 I1.
然說此經處,淨穢無礙,通局交徹,各二四句。
I2. 雙釋 分二
J1. 釋染淨二四句 J2. 釋通局二四句
今 J1.
初,淨穢中。謂或唯染,或唯淨,如前二義;或俱,華藏內娑婆故;或泯[27],染淨相盡,同一法界故。
又,或唯染,摩竭等覆淨相故;或唯淨,其地金剛,染相盡故;或俱,隱顯無礙故;或俱非,各相形奪,二相盡故。
J2. 釋通局二四句
次,明通局交徹二四句者。謂或局,此一界故;或通,該十方故;或俱,即此即遍故;或泯,二相盡故。又,或局,此界攝一切故;或通,此入一切故;或俱,即攝即入故;或泯,形奪相盡故。
I3. 以粗例細
又,以一塵例剎,亦有四句,可知。
H4. 別明處異 分六
I1. 標數 I2. 別釋 I3. 總結
I4. 釋妨 I5. 隨難重釋 I6. 總融十義
今I1.
若從狹[28]至寬,略顯十處。
I2. 別釋
初、此閻浮七處九會而周法界,如〈升[29]須彌品〉;二、周百億同類一界,亦遍法界,如〈光明覺品〉;三、遍異類樹形等剎;四、遍剎種;五、遍華藏;六、遍餘剎海,若種若剎;七、遍前六類剎塵,皆有同異類剎;八、盡虛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剎海;九、猶帝網;十、餘佛同。
I3. 總結
然上十類,一一各遍法界;而前九,正是遮那說法之處。
I4. 釋妨
然說十住等處,雖復各遍法界,乃至塵毛;為門不同,亦無雜亂。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若約諸位相資,則彼此[30]互有,同遍法界。一一會品[31],準此知之。
I5. 隨難重釋
十、餘佛同者。此佛既爾,餘佛亦[32]然。故諸會結通,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
然主主不相見,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若互不相見,即各遍法界;互相見故,同遍法界。亦無雜亂,亦無障礙。
I6. 總融十義
又上十處,共為緣起,舉一全收。以一一處[33],稱法性故。而隨前一一時皆遍此諸處,又隨一一處皆具前時,頓說此經。此猶約器世間說。若約智正覺,及眾生世間;即一一佛身支[34]節毛孔,皆攝無盡重重之剎。普賢、眾生,一一皆爾,並是遮那說經之處。
G3. 依主 分五
H1. 總彰大意 H2. 假難徵起
H3. 總相會通 H4. 開章別釋 H5. 會釋餘教
今 H1.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源莫二,執跡多端;一身多身,經論異說。
H2. 假難徵起
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多處別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H3. 總相會通
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相融,一多無礙。即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遠在他方,恆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思故。
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
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
H4. 開章別釋 分三
I1. 標章 I2. 解釋 I3. 總結周遍
今 I1..
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
I2. .解釋 分二
J1. 明十身 J2. 彰無礙 J1. 分二
K1. 三世間十身 K2. 佛身自有十身
今 K1..
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約融三世間為十身[35]者:(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虛空身。
K2. 佛身自有十身
二、就佛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辨[36]。
J2. 彰無礙 分二
K1. 標數 K2. 列釋
今 K1.
言無礙者,略有十義。
K2. 列釋 分十
L1. 用周無礙 L2. 相遍無礙 L3. 寂用無礙
L4. 依起無礙 L6. 分圓無礙 L7. 因果無礙
L5. 真應無礙 L8. 依正無礙 L9. 潛入無礙
L10. 圓通無礙
今L1.
一、用周無礙。謂於上念劫剎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遍故。經云:「如於此處[37]見佛坐[38],一切塵中亦[39]如是」等,其文非一。
L2. 相遍無礙
二、相遍無礙。謂於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故。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甚微細趣。
何等為十?所謂:
在母胎中,示現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
在母胎中,示現住兜率天;
在母胎中,示現初生;
在母胎中,示現童子地;
在母胎中,示現處王宮;
在母胎中,示現出家;
在母胎中,示現苦行、往詣道場、成等正覺;
在母胎中,示現轉法輪;
在母胎中,示現般涅槃;
在母胎中,示現大微細;
謂一切菩薩行、一切如來自在神力無量差別門。
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在母胎中十種微細趣。
L3. 寂用無礙
三、寂用無礙。無私成故。
L4. 依起無礙
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
或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修羅;
乃至摩?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
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
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
L5. 真應無礙
五、真應無礙。應即同法,一味平等故。
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淨法身;
智慧寂靜身無量,普應十方而演法。
L6. 分圓無礙
六、分圓無礙。一一身分,即具全身故。
佛身一切相,悉現無量佛;
普入十方界,一一微塵中;
以一毛之性,不異全身故。
佛子!
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身一毛孔中,
有一切眾生數等諸佛身。
L7. 因果無礙
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
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睹。
佛以本願現神通,一切十方無不照;
如佛往昔修治行,光明網中皆演說。
一一佛身中,億劫不思議;
修習波羅蜜,及嚴淨國土。
L8. 依正無礙
八、依正無礙。不礙現依故。
L9. 潛入無礙
九、潛入無礙。入眾生界,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故〈出現品〉云:「佛智潛入眾生心」,又云:「眾生心中有佛成正等覺[40]」,又亦「攝一切眾生在一毛孔」,善化天王云:「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在中」等。
如有大經卷,量等三千界;在於一塵內,一切塵悉然。
有一聰慧人,淨眼悉明見;破塵出經卷,廣饒益眾生。
佛智亦如是,遍在眾生心;妄想之所纏,不覺亦不知。
L10. 圓通無礙
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法界身雲。
I3. 總結周遍
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
H5. 會釋餘教
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說;或說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說;或說登地方見,約勝機說;或分三異,從體相用說。俱非此經真實之義。設分三十不同,亦權實對說;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
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
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
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G4. 依三昧 分二
H1. 立理正明 H2. 對文略釋
今 H1.
第四,依三昧者。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示軌後徒,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理,受諸佛加。從定起而發言,言必真當[41];言必真當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故於諸會,多明入[42]定為說經緣。
H2. 對文略釋
有不入定者,至文當說。其所入定,皆盡法源,業用難思。
G5. 依現相 分四
H1. 總明大意 H2. 顯相不同 H3. 別明放光 H4. 料揀同異
今 H1.
第五,依現相者。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不礙繁興。
H2. 顯相不同
起教多端,相非一準 [43],或放光動剎,或華雨香雲,皆為發起。
H3. 別明放光
故諸會之內,將欲說法,多先放光;通表智光,以被物故。然有二種:一、不壞次第光;隨位增微故。二、圓通無礙光;隨一一光,皆結通故。隨處放異,總有十光;各有所表,至文當知。
H4. 料揀同異
其動地等,多在說後,則但是慶聞;如〈十地〉中,雖是慶前,義兼起後,則是教緣。
G6. 依說者 分二
H1. 總顯來意 H2. 開章別釋
今 H1.
第六,依說人者。法無廢興,弘之由人。下文云:「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
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
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
H2. 開章別釋 分三
I1. 總明說人 I2. 指文顯說 I3. 說儀不同
今 I1.
今此能說,通三世間。開即為五,謂佛、菩薩、聲聞、眾生及器。更開為十,謂加三世、微塵、毛孔。器及有情,各有分圓故;毛孔、微塵,即是分說。此上諸說,通三世故;故〈普賢行品〉云:「佛說眾生說,及以國土說,三世如是說」等。廣即
[44]無量,〈法界品〉中,類非一故。
I2. 指文顯說
如〈僧祇〉〈隨好〉,即是佛說;餘會,多菩薩說。〈法界品〉初,有聲聞說;諸善友等,多菩薩說,亦名眾生說。菩提樹等,即器界說。至文當知。
I3. 說儀不同
其能說人,用法不同,或用音聲,或用妙色等。如教體中辨[45]。
G7. 依聽者 分二
H1. 總明大意 H2. 略指類別
今 H1.
第七,依聽人者。子期云喪,伯牙輟絃;若無聽者,終無有說。
H2. 略指類別
即下諸眾,略有十類,至文當明。除當機說,餘皆是緣。
G8. 依德本 分三
H1. 標大意 H2. 正顯示 H3. 揀疑濫
今 H1.
第八,依德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說者,前人此法故。
H2. 正顯示
略有二類:一者智慧,最為首故。十方諸佛告金剛幢言:「及由汝智慧清淨故。」告金剛藏言:「亦是汝勝智力故。」
二者餘行願力故
[46]。十方諸佛告普賢言:「亦以汝修一切諸行願力故。」十方諸佛告法慧言:「及汝所修諸善根力,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說法。」
H3. 揀疑濫
若感者善根,若化主行願,皆屬說因。
G9. 依請者 分二
H1. 舉無顯有 H2. 別示請儀
今 H1.
第九,依請人者。若約慈悲深厚,亦有無問自談;若約敬法重人,要須[47]誠請後說。初心識昧,未解諮求;上智慈悲,騰疑啟請。
H2. 別示請儀
然有二類:一者言請,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當辨[48]。
G10. 依加者 分二
H1. 總明大意 H2. 別釋所以
今 H1.
第十,依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於克誠;心冥至極,故得佛加。
H2. 別釋所以 分四
I1. 總彰有無 I2. 出加所以 I3. 釋通妨難 I4. 就類彰別
今 I1.
然若佛自說,則不俟加。如第九[49]會,因人有說,要假上加。其第八會,行依法修,不異前故,略無有加。二七[50]不入定,故無有加。餘皆具有。
I2. 出加所以
所以加者,欲顯諸佛同加;即同說故,一說一切說故;亦顯果海無言[51],因相可說故。
I3. 釋通妨難
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切;表微細難知故,超出因果故。然施設不同,不應一準[52]。
I4. 就類彰別
加有二種:一者顯加,具於三業;二者冥加,但與智令說。普光法界,無顯有冥;餘皆具二,顯必有冥故。餘至下明。
民罔常懷,懷於有仁。
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
C3. 結
教起因緣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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