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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菩提道場─百日禪系列(三)

化老和尚開示於1970年11月15日~197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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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辦其事

◎一九七一年一月三日
開示於三藩市佛教講堂  

新的地方還沒有正式接收過來,他們還有東西放在那地方,所以我們暫時甚麼事情都沒有一定。現在那地方在作粗工,作細工的不能到那地方去作,你就在那個 office(辦公室)打字幹甚麼,外面作工乒乒乓乓聽得很清楚的。所以現在只是到那兒作工、作木工、作泥工,所有作粗工這一類的人可以去;打字這一切的事情都還在現在這地方來作,不能搬到那邊去。

現在男界的人可以搬到那邊去,女界的人現在都不能搬到那邊去,男界的人誰願意搬去都可以。我們現在還維持著禪七,這才見出我們一方面造房子,一方面也用功;不能因為造房子,把用功停止了。本來我說隨著打第九個禪七,現在就打禪七,我都天天要去看看那邊的情形怎麼樣子。

你們在這兒打禪七的人要特別用功,要知道有一班人在那作工,也是很辛苦的,不單腿痛、手也痛、胳臂也痛。看看我作一點點工,就會甚麼都碰破,碰得出血了。所以你們在這兒用功,要不好好用功、不好好參禪,那你們對不起這一班去作苦工的人。天天哪一個人也不可以亂打妄想,要用功!在這兒參禪、打禪七的人,就得像打禪七的樣子;去作工的,就得像作工的樣子。

現在果前、果逾、果護已經搬到那邊去住,我都相信他們在那邊或者二點多就起身作工了,所以你們各辦其事;我呢,是甚麼事也不辦,「有事弟子服其勞」,誰叫你們是我的弟子呢!

我告訴你們我以前修大嶼山的時候,那時沒有徒弟幫著我,只有我自己叫其他的工人在那兒作工,我就得晚上揹米、揹麵粉、揹油上去。每一次晚間五點鐘上山,走兩個鐘頭,到山上就七點鐘;這五、六十斤的東西,或者米,或者是五十磅的油、鹽,都是我自己揹著送上去的。那麼七點鐘到山上,隔天一早三點多又起身下山,因為香港也要講經。在香港要講經,又要得給山上送吃的東西,這可以叫旁人或僱旁人送上去,但是要用錢;因為我一個仙(一分錢,英文 cent的粵語諧音)也要留著來買材料,雖是一個 penny(一分錢)也不把它浪費。

因為這樣,所以我在香港兩年半的期間,造了三個地方。三個地方是兩年半的期間造的,不像到美國這麼多年,現在才有這麼一點小小的成就,不是這樣子的。為甚麼兩年半就有這樣的成績呢?也就因為我苦幹,不怕一切的困難,自己親身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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