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遵照佛制,嚴持戒律的道場,宣公上人特別於一九八二年在萬佛聖城創辦「僧伽居士訓練班」,專為培養欲從事佛教事業之僧侶及居士而設;也為提高僧眾素質,造就行解並重之佛教專才,令正法久住,以續佛慧命。
課程除學習佛教三大教理──經、律、論,及其他宗教之選讀外,特別注重躬行實踐清淨的道場生活。
僧伽居士訓練班是以嚴謹的佛法為教學內容,訓練期間四年。此訓練課程早在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九日,已獲美國加州教育廳批准,結業後頒予正式證書。
僧伽訓練班,培訓已出家之學員,在佛學修習方面,以戒律為重,使其奠定良好穩固之修行基礎;並訓練僧眾實際參與佛教事務,建立其僧團職事概念,務使期滿結業者都能在各道場及其他環境中,擔任種種職務,從事弘法工作;又特別注重學員們佛教經典義理之充實,並依照戒律來精進修行,以弘揚正法,續佛命脈。
居士訓練班,係為培訓在家居士,在佛教團體或社會中,如何盡其本份,使修行和護法,能並行不悖,成為佛教的中流砥柱。亦為有志從事佛教機構、團體、社會服務及教育工作的學員而設置,合格之畢業生,皆可在國際佛教團體、學校、大學、醫院、療養院和相關社會服務等單位,擔任行政工作或從事其他服務,利益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