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契合佛制三和原則的社會,國家是傾向於大同的國家;國際是不礙國家的國際。基於平等原則,和平精神來推進,國的局限性,逐漸鬆弛;國際的統一性與無礙性,逐漸增強。大同而自由的人間和平,將不經戰爭而實現,實現為人間的淨土。這裡面,才有真正的平等,真正的自由,真正的民主,這才是實現真正的和平。
五、著重內因的心地和平
外在的事緣與內在的心因,有相互的關係:如外緣的諍事,逐漸趨向和平,內心的諍因--有關思想的偏見,有關權力的我慢,有關經濟的貪欲,也受到限制,而自然會漸漸淡薄起來。政治修明的國家,民眾的道德,每不需勸教而提高,即由於此。同時,真正和平工作者,如調治身心--修正智而伏偏見,修慈悲而伏瞋慢,修戒定而薄貪欲,這對於以身作則而實踐的和平工作,必更有力量,更易成就。所以,政治不是道德的,而決不是不道德的,彼此有著相互關係。上來說人世的和平重於外緣,這不是說不需內因的和平,是說內因是次要的。因為人事錯綜的社會不和平,有關於大眾,決不能做到人人的心地和平。反之,即使有少數能心地和平,對於大眾的人世和平,也不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人世的和平,重於外緣,要基於平等原則,和合精神,從人事法制(政治)的革新中,促其實現。
內因為重的心地和平,著重身心淨化。真能心地和平,必有和平處世的表現。然社會不和不平,或極度的不和平,卻不妨實現個人的心地和平。這由於人有個性,前後延續中有著統一性,表現為個人活動的緣故。在佛法中,三乘聖者是同證涅槃解脫的。解脫,是不受煩惱繫縛,而得活潑潑的,無拘無礙的自由自在。涅槃,梵語有消散的意味,稱歎為止、息、沒、靜、寂滅、安隱,實形容心與理冥,心地的最極清淨,最極和平。一切煩惱,不外乎知情意的偏頗的分裂,缺乏完整性,統一性,而各相對立、自相矛盾。這心海的動態,如海水一樣,相推相盪,不能和也不能平。而心中重煩惱的現起,那等於海浪的洶湧而已。所以內心的淨化,消除煩惱,即自然的達到心地和平的涅槃,心地自由的解脫。這內心為重的心地和平,是徹底的,究竟的。從正覺人生真相,體達空無我性而破盡愚癡。我執為本的煩惱根源淨除了,從我執而來的瞋慢、貪欲、執見等,也不再存在。這樣的心地和平,名為「無諍論處」,為佛弟子身心修持的目標。從此心地的和平與自由,流露出的身心活動,待人處世,決不會違反人世和平的精神。佛制教團的真和平真自由,可以作為最有力的證明。
〈續下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