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近我看加拿大一個省,他們發展倫理教學。但是我發現他的內容有一個危險的地方,就是他們雖然討論怎麼樣自重自愛,但是他們還是忘了最根本的,就是孝順父母,還有對家庭觀念的倫理自重。
我個人碰到的教學困難,就是發現很多小孩子 ,他們所處的環境是非常困難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家庭破碎,或者只跟父親住,或者只跟母親住,或者跟同性戀的父母親住。因此當我講到孝順父母時,有時他們很難把這種觀念深入心裡,而真正地在家裡實行。甚至有些孩子,他們想把這個觀念在家裡實行時,父母卻不能接受。請教上人及其他老師,這種情形,我們做老師的該如何教導,讓基本倫理孝道,及尊重師長的觀念深入孩子的心裡?
上人:這就要運用每一位老師自己的智慧,要知道怎樣通權達變,令這個問題沒有了。譬如人的家庭都不一樣,有好的,有不好的。不好的家庭,不能像好的那樣處理,這要通權達變,用折中的辦法。若是自己達不到這個境界,也不要等著。看看哪一位有辦法,大家可以一起來研究這個問題,共同用智慧來解決這些問題。這都不是很困難的問題,孝道是為普通的家庭講的,要是特殊、複雜的家庭,那就要用旁的辦法了。有經法、有權法。經是經常之道,權法是權變一時的,「道有經權須並用,事分體用要全明。」經就是恆常不變的,權是隨時自己可以變動的。不是都用一樣的方法,要活學活用,你不要死板板地講孝順,他們根本就不接受。父母不能接受孝道,兒女更不能行孝道,兩方面都不能接受,所以這要看臨時個人的智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