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不知不覺地進入人法界後,因無始貪、瞋、癡、慢、疑,而造下墮畜生、餓鬼及地獄法界的惡因緣。由於這一因緣,就易以求世法為樂心—吃、喝、穿、戴、闊。天天有漏,不生善法和功德。即使偶然生起,就像天空中的閃電,一閃即逝;而常住的妄心卻如海水那麼多。因此我們原本求出世法的心,就在殺、盜、淫、妄、酒中無法出離,用恨、怨、怒、惱、煩去應付週遭環境和人事,多心、多念、疑忌不止、猜是猜非。
因為天天造惡,這個心就漸形成偏見、愚癡不化,生凡夫知見;因為茫茫無頭緒,妄加猜測,疑此疑彼,就執於造業的三障心。要學了生死法,首先就要去掉我們人法界本具的三障。而這五鬼六賊分別居住在每個人色身上,要認清他們,才能用所學的佛法把它斬斷清除。
我們聞法以後就要學「道」,而「道」應該是一步步得來的。萬佛聖城的六大宗旨就是「道」。現在末法時期,佛魔不分是因為我們聞法而不解深義,法未體證所致,所以「來得快,去的也快」。因此,宣公上人提出了六大宗旨,使我們能夠步步行在菩提路上。
當我們生起貪心時,正業、正見將為之荒廢。內根紮不深,像長亂草亂而不定。只要能在聞法後不再講別人不對,不說他非,這就是在往「不貪」的路上走去,就可以受辱受屈,身心放大光明。所以這一念心雖小,卻能止亂生定,不以生滅為因。凡是以生滅為因的,終無實果。
因此,若能在一念心中止貪,在菩提路上就獲得了不貪的實相意義。如果在了生脫死大法中不求實相,不知一行一,就不能搬開障礙,讓自已邁向菩提道。因為所帶來的罪障、業障和煩惱障,使我們不能生福生慧。在末法時期,凡是具足清淨戒行和以佛智辦道的大德高僧,首先要告誡弟子的就是—止貪。因為止貪,就不會存有他人非;即使是他非,然而我不非。若能他非我不非,這樣身心皆大光明。
如果我們心存他非,那即使讀誦三藏十二部經,也只是像螞蟻在西瓜皮上,走了多少遍,也沒嚐到西瓜甜的滋味,所以無上法味,從未得聞。而宣公上人在末法的大法船中,首提不貪,正是楞嚴大法會的一大光明火炬。
佛法不離世間法。世法知見中,誰能夠見善而生隨喜心,誰就能突破阻礙,改正我們所認為不能改掉的壞習氣、壞毛病。這些習氣和毛病,就像是多生多劫以來,所凍藏的一塊大冰;然而只要有隨善心、隨喜心,這塊大冰就開始解凍了。這是每位學法人,所應該在躬行實踐當中體會的。而這個道理,不論用在那哪個人身上,都是很受用的,誰能夠有隨喜別人的一念善心,誰的惡習就能渙然冰釋。
那麼,如何才能生出見善心和隨喜心呢?只要貪心一停止,就能守本份。所謂「本份」就是我們的正命和正業;而「非份」就是邪命和邪知見。若能停止貪心,隨喜心、見善樂聞心以及樂見心就接踵而至了。所以不論世法人或出世法人,只要一念中生出一點的退讓心,貪心馬上就可以停止了。雖然還沒有完全停止,但已經知道止了。這個「知止」雖是小善,卻可以斷大惡。諸多世法人,貪心若小的畢竟會得善果報;貪利忘義者終究無有是處。
凡是以貪心做人,求世間法者,就像用繩子把人吊在高處,一有風吹草動,便亂而無定;以貪心辦事者,所遭遇的皆是大苦惱。所以只要能夠去除貪心,那麼一切欺騙我的,也是成就我;打我、罵我的,也是成就我;以假、以詐來對待我的,也是成就我;最後殺我者也皆成就我。所謂事壞而人不壞,不隨境轉。這樣的學法人,在順逆喜惡中,皆能得正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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