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好命不好,禍轉為福報。
「南洋佛教雜誌」載,清代台灣嘉義州,林登章,為人誠實,不幸因事被誣告,關在獄中。林妻變賣家產營救,無結果。官府索銀四十兩,不得已賣兒得四十兩銀,便攜銀赴衙門,不慎在途中遺失。這袋銀兩卻被一個用手代足、沿街討飯的乞丐徐良泗拾得。徐當時心想,這筆巨款,失者可能自殺,便決定留在那裏等待失主。果然林妻匆匆跑來尋找,徐問明後即如數還她。後來,縣官知道林妻賣子救夫,乞丐拾金不昧的事情,大受感動,釋放林登章,不受她的銀兩。林回家後,用此款經營五金店,維持生活。
徐良泗當天做了這件好事後,晚間仍回大伯公廟過夜。次日清明節,徐去郊外墳地討乞,夜裏宿地藏廟,半夜慘叫一聲,驚醒香燈師,第二天醒來,癱瘓多年的雙腿居然能站立。香燈師問經過,徐說:「昨夜夢見兩個小鬼,一個抱身,一個抱腳,對拉。痛得我大叫一聲,便昏迷過去,就睡著了。今晨起來,兩腿竟然能伸直走路了!」
徐良泗從此給人挑水維生。林夫妻開店三年,生意興隆,時常想念徐的恩德,但不知其姓名和住址。有一天,徐挑水到林家店裏,林妻見他面貌很像恩人,但這人是站立走路,又不敢認。次日,徐又來,林妻上前詢問,才知果係恩人,夫妻倆對徐叩頭謝恩,留在店中居住。後來,林夫妻回廣東繼承其叔父的百萬家產,便將在台灣的五金店及其他財產,全部贈送給徐。徐晚年,又將財產布施給一家醫院。
按:徐良泗討乞維生,又係殘廢。竟能面對巨款,不昧良心,歸還失主。只此一念,便能消除夙業,轉禍為福。
四、心命俱不好,遭殃且貧夭。
「離苦得樂必讀」載,浙江人邵倪,世代都是屠夫。一夜,夢見一羣豬對他說:「我們都是被你殺的,受了許多痛苦。現在你的惡業積累夠了,快要受報應!」邵醒後,根本不信,次日起床照舊殺豬。因當天大雨,買肉的少,剩下許多,邵準備將剩肉掛在廊簷鐵鈎上,改日再賣。邵站在桌上掛肉時,因肉太重,勉強去掛,致豬肉跌落,反把手心倒掛在鐵鈎上。痛極大叫,救下後,人已昏迷。這時他家正在蒸酒,邵醒後看見酒槽,好像珍饈美味,就抓來吃,家人阻攔不住,弄得滿身是糟,齷齪不堪,就像圈里的豬。呼號廿多天,才死去。
按:凡從事屠宰業者,殺業必重;縱使收入多,決非好命運。何況久操殺業的人,已經殘忍成性。又加上不信因果,毫無悔懼,其遭殃受報,是必然結果。
以上四例,古鑑昭然。何去何從?啟人深思!
中國近代高僧印光大師,對於此詩,備加讚賞。經常書寫此詩贈人,並說:「此詩於心命二義,發揮周到。果能依之行,則命自我作,福自我求;造化之權,不歸於天地鬼神矣。」總而言之,要想掌握自己的命運,只有從心田去尋找;要想改造自己的命運,只有向心地去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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