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台灣某佛教雜誌刊載一篇文章,建議修改戒律,大意謂佛所制定的戒律,時在二千五百年以前,為配合現代人之生活實際,允宜有所更改。不然,程度高的佛教徒,出家的將會越來越少,因為他們的理性不會讓自己進入一個不合理、過時的束縛中云云。此種論調驟聽之,似不無相當理由,然而卻是偏頗淫辭。
修改之議聞所未聞
戒律是釋迦牟尼佛制定的,也是佛教徒一切舉止言行之規範。雖然說是佛為弟子們規定的,佛自己也一定遵守不犯。換言之,戒律就是佛的生活準則,也是出家人最標準的軌範。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戒為師,此為佛臨終所囑,可見戒律是何等的重要,豈能修改。
佛法傳到中國已有兩千年之歷史,歷代祖師均是戒律精嚴,未聞有提倡修改戒律者。戒是修行基礎,以其作用能捨舊染之污。戒定慧三學為學佛的重心,持戒即是心能於戒忍可安住,忍可安住即心定不動,就是定。必其一心忍可於所觀之法而後慧生,故曰定生慧。然亦必具有遣執破我之慧乃能得安住不動之定。
習戒持戒庶幾無漏
戒定慧三無漏學包括一切法門,學戒是學佛菩薩的行為,修定是學佛的心。佛的心是定的,凡夫的心是動的,慧是從定來的。心定了如一面鏡子,外面的境界照的清清楚楚,橫徧十方,豎窮三際,三世諸佛求無上道都離不了戒定慧。
戒律如此重要,所以從前規定出家之後,前五年學戒律,戒律有了基礎,當然細微的過失是難免的,然後再開始研究教理,可見從前人學佛無論出家在家均有深厚基礎,故道業容易成就。目前出家一個月即受三壇大戒,離開戒壇之後,對戒尚不了了,更談不上開遮持犯了。
若想破戒不如還俗
戒律的標準是根據法性產生的,人的一切言語造作均須與法性相應,如有違背即有缺失,不入法性的行為是苦的,入了法性的行為是樂的。戒律是教我們得自在,心情安然自在即得到解脫。例如不殺生,眾生看到持不殺戒的人即生歡喜心。持不妄語戒的人開的支票絕不會是空頭的。修學任何宗派,如果離了戒律都修不成,且會變成了邪魔外道。
有人說現在時代不同了,青年男子出家的太少,為了續佛慧命,應當攷慮學日本的辦法,可以准許和尚娶妻。須知佛教規定在家人可結婚,但不可邪淫,出家人須斷淫。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這說到根本,出家目的在了生死出輪迴,既然想破戒就是俗緣未了,還是趁早還俗較好,不必破壞佛制。
清淨持戒方符佛制
律藏中未包括之事項太多,持戒者須了解戒律之精神所在。戒律的精神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戒中條文內未規定者凡屬善事均應作,屬於不利者,無論於己於人均不應作。如吸煙律未規定,但於己有害即不應吸,至於吸毒更甭提了。諸惡莫作是止持,屬自利,眾善奉行是作持,屬利他。
戒律是清涼自在的,如法持戒必得法喜,持戒目的在遠離塵勞,然後才可得一心。對於佛法無深入者認為佛法理論雖然高超,而戒律對於人的生活拘束太過了。這種見解未免有所偏差,持戒不清淨而見解能清淨者,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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