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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金剛經心得

劉承符

佛法淵博,大藏經 有萬卷之多,法法門門無非是要人 們開智慧,解行並進,達於正覺,然而其中含義最深最妙 ,不是其他任何世間學問、學說、理論所共有的,當推般 若,可以說般若是全部佛法的精華,是宇宙間最高學術的 核心,甚深哲學的妙義。

佛說般若,說了二 十二年,先後共十六會,譯成華文 的大般若經,有六百卷之多,其中第九會,由博而約,特 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按羅什譯本,只有五千八百三十七 字,般若要旨,盡在裏許。全部金剛經的要義,概括的說 ,是理顯三空,觀融二諦。而其歸結處則是最後第三十二 分之二句經文:「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及一偈:「一 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不取於相句中之取 與相二字要先了解清楚,先說相字 ,凡是看得見的,聽得到的,嗅得到的,嚐得到的,摸得 到的,想得到的都是相,如色聲等六塵相,布施等六度相 ,身相,佛土相,莊嚴相,福德相,眾生相,菩提相,因 相,果相,一切事事物物莫不是相。總而言之,我們稱它 為一切相。金剛經中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意思是說 ,凡以上所說的相都是虛妄不實的幻相,不是實在的東西, 所以要一概不取。這個取字也包括很多意思,就是不住、 不著、不看、不摸、不聽、不想、不惹、不念到、不接觸 、不攀緣、不執著,跟他不發生關係,但是也不能滅相。 所謂滅相就是不要它、毀滅它、去掉它,否定它,只是不 理它而已。我們心裏若是還想念一個東西或想一件事情, 無論好事壞事,仍然是取相。心裏完全不想事情,空空洞 洞一無所有,又著了空相,空相也是相,名之曰非法相。 這個空相是什麼都沒有、是頑空,修得再好,修到四空天 上去,將來福報享盡,還是要掉下來。

所以說心裏並不是 完全不想事情,要依圓覺經上說的 圖照清淨覺相,就是直心正念真如,與真心接近而與無明 疏遠,最要緊的是圓照二字,前念已滅,後念未起,正在 這個時候,心中了了明明,清淨無比,這就是照。圓者非 著力,非不著力,不是硬幫幫的想,也不是硬幫幫的不想 ,也就是六祖所說的「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是明 上座的本來面目」。但是初學的人這種境界不可能維持太 久,沒有一會兒的工夫,念頭又來了,念頭來時再提起覺 照,這一照,念頭又息了。如此久而久之,即可入定,不 是死板板的一狠心就入定了。

這種情形,跟念佛 法門是一樣的,念佛念到念而無念 ,無念而念,也就等於非著力,非不著力的境界,心中了 了明明,沒有一點雜念,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念。若是完全 沒有念,就著了空相,走入無想天的錯路,必須要圓照覺 相,也就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般若是大乘佛法的 綱要,學佛如不了徹般若,修學般 若,雖知種種教義,盡學種種法門,皆是捨本逐末,在枝 葉上尋求,欲了生死出輪廻,斷惑證真,難哉難哉。

如如不動句中之如 如二字即是真如,真如就是理體, 佛與眾生同具的本性,在眾生分上叫如來藏。圓覺經說: 「離幻即覺」,覺字就是如如不動之性。又說「知幻即離 ,不作方便」,是說你知道一切相全是幻相,就應當遠離 ,離了當下可以現出如如不動的本性,直接了當,再沒有 更簡單的辦法啦。因為本性上不能黏上一點幻相,離去幻相就現出本性。

本性有許多同義的 名字,如實相、真如、一真法界、 法身、法性、真心等等,說的全是這一個東西。哲學家稱 之為本體,但是他們只知道有一個本體,而搞不清它是什 麼?老子知道的多一點,他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 以為天下母。一部道德經說的就是這一個東西。假如老子 與佛生在同一時代,而又有機會到印度見到釋迦佛,當面 請開示,佛給他點醒,他可能立刻證道.因為在佛的會下 ,聞一法而證道的大有人在,何況老子的程度高,已摸 到真如理體的邊緣。

把話再拉囘來,取 字的意義前面已經說過,我們要再 研究人們為什麼一定要取呢?由於有分別心,有了分別就 有好醜大小利弊等等差別之相,於是我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都連帶發生,一切是非口舌,患得患失全來了。 这四相以我相為禍首,而我相之根源,發生於我見,我見 是無明本。性本來就是不動的,無明發生時,此性亦未嘗 動,當知尋常所謂心動,乃是無明動,並非本性動,如此 更可了解,但能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之本性當下即現出, 因為無明本來是幻相,若不理它,離開它,它就自然沒有 了。這樣看起來,學佛說難也難,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祗 劫。說易也太容易了,何以故?經中說:離幻即覺,覺即 菩提。

金剛經最後四句 偈:「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 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有為法包括一切世間法及出世 間法,連佛法也在內,全是因緣所生的法。緣聚則生,緣 散則滅,就在他生起存在的時候也是虛妄不實的幻相假相 ,有即非有的,非有而有的。有卽非有,所以不可著有, 非有而有,所以不可著空,既不著有也不著空。不著有要 一切看破放下,不要把一切世間事看成是真實的,要遠離 幻相,離幻即覺。不著空就是不要閒著沒事幹,要一切應 作的事情還是照作,修一切善,不落人後。但這兩件事離 相與修善是同時的,正在修一切善時,要不著相,這就是 般若大法,也就是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性相二者,一表一 裏,從不相離。凡夫自無始以來, 只認得相,隨相而轉,於是有人我是非種種對待之相,遂 致分別執著,煩惱日增,造業無窮,受苦無邊。現在若要 救拔受苦眾生,必須使其斷煩惱,欲斷煩惱須除我見,欲 除我見,即不可分別執著,欲不分別執著,則須離相,離 者非斷滅之,乃是不取而已。所以說來說去,還是歸結到 不取於相。

性相有連帶密切的 關係,我們看一切對待之相,既不 能離絕待之性而別有,而絕待之性亦未嘗離對待之相而獨 存,所以在日常生活方面就應當在一切對待之事相上,無 妨隨緣了舊業,切莫造新殃,可以隨緣而行,切不可隨緣 而轉,一切事情看開放下,若能如此則任何萬相紛紜,自 不受其迷惑而被他牽著鼻子走,這就是修行功夫,如此修 任何法門,均能一日千里,得有成就。這是我讀經的一點 心得,所見僅及於此,是否有當,尚祈讀者大德前輩有以 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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