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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玄談淺釋

化老和尚講述

目錄

【附錄五】

華嚴經七處九會三十九品

◎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述

今經九會。謂初三會各有六品,四有四品,五有三品,六有一品,七有十一品,八與九各唯一品,故三十九。

言九會者:
第一,菩提場會(卷第一至第十一)。
第二,普光法堂會(卷第十二至第十五)。
第三,忉利天宮會(卷第十六至第十八)。
第四,夜摩天宮會(卷第十九至二十一)。
第五,兜率天宮會(卷第二十二至三十三)。
第六,他化自在天會(卷第三十四至三十九)。
第七,重會,普光法堂會(卷第四十至五十二)。
第八,三會,普光明堂(卷第五十三至五十九)。
第九,逝多園林會(卷第六十至第八十)。

言三十九品者。以會會之,中各有序正等故,次第云何?

第一會有六品者:

世主妙嚴品第一;現相品第二;普賢三昧品第三;世界成就品第四;華藏世界品第五;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六品者:

如來名號品第七;四諦品第八;光明覺品第九;菩薩問明品第十;淨行品第十一;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六品者:

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十住品第十五;梵行品第十六;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四品者:

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十行品第二十一;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第五會三品者: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十迴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一品者:

即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十一品者:

十定品第二十七;十通品第二十八;十忍品第二十九;阿僧祇品第三十;如來壽量品第三十一;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行品第三十六;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一品者:

即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一品者:

即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所以前後次第爾者:

一,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欲命乎微言,先說三種世間嚴事,為九會之都序,起大法之原由。故受之以〈世主妙嚴品〉,同諸經之序分。

二,由致既彰,將陳正說。眾海興念,舉其問端;如來將酬,先現瑞相。口光遠召,菩薩來儀;毫光普燭,示說法主;震動剎網,以警群機。佛前現華,表說依果;白毫出眾,彰教從佛流。總為說法之端倪。故受之以〈如來現相品〉。

三,現相既著,法主將宣。如來長子,即普賢菩薩,毫光既示,懸解聖心;欲顯難思,先明入定。內觀事理,外鑑根宜;上感佛加,下為物軌。故受之以〈普賢三昧品〉。

四,既入至定,諸佛讚揚;定起發言,言必真當。先陳如來依報,總說剎海源由。故受之以〈世界成就品〉。

五,〈成就〉乃總明剎海,次別彰本師昔所嚴淨。安布成立,無盡莊嚴;量等虛空,塵含法界。故受之以〈華藏世界品〉。

六,依報殊勝,必有所因。其猶源遠流長,根深果茂;故說昔為太子,歷事難思,備修勝因,嚴淨剎海。即舉人顯法。故受之以〈毗盧遮那品〉。

上之六品,總明「所信因果」,為第一會。亦名「舉果勸樂生信分」也。

第二會有六品者:

七,由上所信,方舉依果;欲起深信,復須識正。故先明如來三業正報,謂身語意。身是其總,故先明之;應物成身,隨宜立號。故受之以〈如來名號品〉。

八,言隨物欲,廣說法輪。展四諦之法門,名周法界。一一世界,各有四百億十千之名。故受之以〈四聖諦品〉。

九,身語既彰,意業將顯。意玄叵測,仍帶身明;故足輪放光,照事警物。文殊普遍,說智光明;雙照事理,警令悟入。身智二照,合為一光,令二覺齊圓。故受之以〈光明覺品〉。

十,上之三品,復為所信正報之果。次當正說十信法門,有解行德;先明解窮玄智,謂十甚深。十首菩薩,互相激揚。故受之以〈菩薩問明品〉。

十一,既有正解,復須正行。歷境造修,悲智雙運,無障不寂。故受之以〈淨行品〉。

十二,解行既圓,便成勝德。住於圓位,以圓功德,而自莊嚴;以圓力用,建立眾生。賢首說此。故受之以〈賢首品〉。

上之三品,明十信法。

第三會六品者:

十三,由上十信已周,將說〈十住〉,故不動覺樹而昇釋天。體用無方,赴於物欲;其猶澄江一月,三舟共觀。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見月,千里隨南;北者見月,千里隨北;停舟之者,見月不移。是為此月不離中流而往南北。如來應現,類此可知;即體之用,無不普周。去住在緣,佛無動靜;不動而遍,以赴彼機。故受之以〈升須彌山頂品〉。

十四,既至彼天,菩薩雲集,讚揚佛德,顯住體深玄。故受之以〈須彌頂上偈讚品〉。

十五,感應已交,正陳所說。明信滿入位,得正定心;以深般若,住於真理。故受之以〈十住品〉。

十六,十住是位,別行不同。若欲通修,皆須淨行。故觀十種境,入甚深觀。觀法盡也,正法當興;惑智亡也,真智方起。修佛十力,起四等心,悲智雙流,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故受之以〈梵行品〉。

十七,行位既具,次彰勝德。十住之德,後後過前;但明初住,以況於後。初發心住,德已難量。由無分齊,等虛空界。舉斯勝德,勸物發心。故受之以〈初發心功德品〉。

十八,自分已圓,將趣十行。說於明門,以為勝進。故受之以〈明法品〉。

第四會四品者:

十九,上之六品,十住已圓;將欲說行,亦須赴感。故受之以〈升夜摩天宮品〉。

二十,佛既赴感,助化讚揚。顯十行體,皆依佛智。故受之以〈夜摩宮中偈讚品〉。

二十一,由致既彰,正說中賢十行之位。故受之以〈十行品〉。

二十二,自分已終,欲階後位。蘊積眾行,擬將迴向。故受之以〈十無盡藏品〉。

第五會三品者:

二十三,前第四會,行德既具;將說迴向,說主赴感。故受之以〈升兜率天宮品〉。

二十四,十方雲集,助化讚揚。顯迴向願,皆依佛智。故受之以〈兜率宮中偈讚品〉。

二十五,由致既彰,正說上賢十向之行。謂迴向三處而無障礙。大悲普覆,故迴向眾生;大智上求,故迴向菩提;入理雙寂,故迴向實際。三無前後,大願普周。故受之以〈十迴向品〉。

上之三品已周。上賢離進趣相,更無勝進。

第六會一品者:

二十六,〈十地〉一品。謂上之三會,三賢既具,解行願周,親證真如。有十重勝德,如地普載,生成萬物;若四河入海,同趣佛智。     寶珠十德,漸漸增修;大地十山,嶷然高出;大海十德,德德該通。為諸如來微妙智業。故受之以〈十地品〉。

第七會十一品者:

二十七,〈十定品〉。謂十地既滿,將成正覺;十地勝進,立等覺名。等覺法門,量同法界;略申數義,以顯深玄。先明十定,窮盡法源,能為通用智慧之本。故受之以〈十定品〉。

二十八,依定之用,量周法界。故受之以〈十通品〉。

二十九,定通難量,特由智極;故終明智慧,玄奧宏廣。故受之以〈十忍品〉。忍即智也。

三十,定通智用,一一難量。若欲校量,非數能數;故須歷數至不可說,積不可說以至十重。校量等覺,功德難知;以況妙覺,位德微細。阿僧祇為大數之首。故受之以〈阿僧祇品〉

三十一,僧祇所說,微細難知。念劫圓融,剎那莫窮其際;塵剎該攝,一塵有無盡普賢。今略陳指事,明窮一切時。故受之以〈如來壽量品〉。以劫為日,後後倍前;剎劫難窮,佛壽亦爾,故云壽量。

三十二,復明遍一切處,上就實說,塵塵皆是諸佛菩薩所居。今指事就麤,令歸心有在。故受之以〈諸菩薩住處品〉。

三十三,佛不思議法品者,上之六品只辨等覺法門,等覺義周,終明妙覺。妙覺之果,略有二義:一名不可說,二可寄言。寄言之中,復有二義:一差別說,二平等說。差別說者,即次下三品,酬前諸因,因果別故。初,總明佛德迥超言念。故受之以〈佛不思議法品〉。

三十四,辨身相普周,總有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一一相用,遍周法界,深廣難測。故受之以〈如來十身相海品〉。

三十五,大相既爾,隨好更多。一一好中,有多光明;一一光明,用周法界。破地獄苦,生兜率天;三重頓圓,十地速滿。彰其功用。故受之以〈隨好光明功德品〉。

三十六,上皆「差別因果」。次有二品明「平等因果」。謂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因果交徹,平等不二;不二而二,因果歷然。
因即普賢行門。故受之以〈普賢行品〉。

三十七,明果即十門出現,性起圓融。故受之以〈如來出現品〉。

上之六會,總辨「修因契果生解分」竟。

第八,一會,唯一品者:

三十八,即〈離世間品〉。由上差別、平等因果,生解既終,今攝解成行。六位頓修,辨二千行門;一時齊起,而處世無染。故受之以〈離世間品〉。

第九會唯一品者:

三十九,即〈入法界品〉。近望上文,大行既具;則證法界,遠取諸會。信解行願,本在於證;依人證入,故次辨之。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即果法界;令諸大眾頓證法界,善財歷位漸證法界。漸頓該羅,本末融會,皆證法界。故受之以〈入法界品〉。

是知無盡教海,唯證相應;無盡法門,自此略畢。故末偈云:

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飲盡;
虛空可量風可繫,無能盡說佛功德。

此則言思道斷矣。故三十九品條貫真詮,令無盡法門宛如在目。故云今經有三十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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