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問題在那裡?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宣公上人開示於法界聖城
這個兒童的問題不在兒童那兒,是在哪兒呢?是在家庭裡邊。
人人都很自私的,只是顧自己的家庭。結婚兩天半,三天不夠,就離婚了,又結婚。這離婚率太高了,家庭破碎,才有這問題兒童發生;如果家庭不破碎,做父母的好好照顧子女,不是那麼盡出去為著賺錢,把子女都不管了。父母能養子女,不能教子女,令子女很多問題發生,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在兒童那兒。兒童那兒發生問題,那已經到末梢了。
我們想要解決兒童的問題,要先從家庭裡著手。就是父母都得負起教育子女的責任,不能說自由,就隨他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可是兒童你若不管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他是隨著這個環境所轉的。你叫他自由發展,發展來發展去,就發展到殺人放火、走私販毒,所以這是自由發展的一種漏洞。可以說,自由發展是有限度的,不應該叫小孩子太隨便了。尤其這國家﹝美國﹞的法律,父母一管子女,子女就去報告警察,把父母就抓去坐監獄。
我相信父母生小孩子,他不會虐待自己的孩子。就管一點啊,這都是應該有限度的管教,不應該碰也不敢碰,說也不敢說,這是未免把小孩子都縱壞了。就像枝叉從樹長出來,你若沒把它修理去,將來這樹只可以燒火;你若把枝叉都修理去,將來這樹能頂千斤、擔萬載,做棟樑之材,都可以的。所以,小孩子要細心的教育。